受害者有罪论分析&od的娱乐性本质——关于od的观察分析总结之一
当今社会,在本人的了解范围内,新出现了三类人群正面临需求着迫切的帮助:药物滥用者(Oder)、跨性别女性(MTF)以及地雷系男女。
与抑郁和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疾病患者相比,这三类人群往往会受到更多的误解和排斥。当人们了解到他们的身份后,往往会不屑一顾,甚至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为由拒绝给予他们应有的关爱。
为何这三者的地位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异呢?笔者以此为逻辑起点,展开了调查研究。
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论调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的区别对待。
笔者在社交媒体上观察到,这三类人群与精神疾病患者之间存在极高的重合度。因此,“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论调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的区别对待。
每个人都有其局限性,即所谓的“可恨之处”,但大多数人能够很好地隐藏这些缺点,或者在平等和谐的交流中无需刻意寻找对方的不足。然而,对于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而言,一旦遭遇冷漠的态度,他们的不幸便会被扭曲成可憎,从而被他人所回避,这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心理机制。
更进一步讲,即使这些人表现出某些令人不满的行为,也往往是生活条件所迫的结果。试想,让一个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人去乐善好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所有身处困境的人都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真正可恨的是那些明知社会存在不公却依然劝人放弃助人情怀的麻木者。
甚至于,我们不应将他们视为“可怜”,而是应当以平等的视角看待每一个人。他们是各有各的不幸,而不是可恨;他们各有各的性格与故事,有的亦让笔者我在深入浏览的过程中感到有趣或共情。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感悟,许多人才会毅然决然地选择帮助他人。
二、Oder中无论正当用药者还是享乐主义者,其最终目的都只是为了追求快乐,这与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与遭受的痛苦并不矛盾。
关于药物滥用者(Oder),有人将其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由于严重的心理疾病,常规治疗手段难以缓解症状,只能通过药物解离作用来应对。这类人可以被称为正当用药者;
第二类则是为了追求感官上的刺激或新奇体验。例如,通过致幻剂进入迷幻状态,或因谵妄而试图看到“影子人”,甚至尝试分裂人格以寻求乐趣。这类人则可称为享乐主义者。
摘自odwiki ,第二类典型
然而,在这两类人之间真的存在明确的界限吗?正当用药者难道不会因为逐渐依赖药物带来的快感而变成享乐主义者吗?假设(因为我没体验过也不想经历!)药物解离确实能够改变人的认知,那么频繁使用可能会使这种行为成为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即便没有明显的需要也会继续进行。
解离可以篡改认知
事实上,正当用药者之所以被视为合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普遍同情患有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群,帮助他们已经被吸纳为道德义务的一部分,所以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为他们的行为构思合理性。
但实际上,无论是哪一类人,其最终目的可能都只是为了追求快乐,这与他们曾经遭受的痛苦并不矛盾。 举个例子,一位司机在紧急送医过程中多次超速行驶,超速的行为和他想救病人的目的并不矛盾。
所以绝大部分oder背后的目的的确是享乐,就是这样。
我们也知道,现代性的一大特征是其娱乐性,为什么同在运用娱乐的内在逻辑,非od者却对od者产生了如此明显而强烈的厌弃?
三、社会大众对od产生厌弃的原因
表层的角度,是一种鄙视链在起作用,各种娱乐有一条鄙视链,od自然处于鄙视链的最底端,在许多人心中与吸毒无异。
虽然改变这已根植于大部分人的观念绝非易事,本文仍致力于分析它落到这一地步的原因,并探索不同理念间和谐共存的可能性。
1.污名化:先一步占据道德高地
在许多媒体报道中,已然把od贬得如同洪水猛兽,把他们当作与毒品同样的事物描述。对于不会深入了解的路人,这些概念正好先入为主,一把占据道德高地,并且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方便而又快捷地起到了群众中的极好宣传效果。
笔者前几天做禁毒知识竞答时遇到的一道题
能够有这么好的效果的原因是没有法律将od限制,说明它处于灰色地带,同时也意味着这方面完全是道德感在规范/约束,这是价值观方面的话题,恰恰污名化对价值观可以产生定性的影响,从而大行其道。
生活中这样类似的污名化不胜枚举,包括“男同”“内卷”等,甚至毒品这个概念本身也是一种污名化,其本身的概念是高危害性精神药物,是不是一下子看上去就没那么有冲击力了。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污名化毫无疑问是一种偷懒和对事实的扭曲,违背了客观公正原则。从oder方面看也起到了极大的负面作用。(我们不能因为一个群体是少数就将对他们的影响忽略吧,并且在后文也将论述oder完全就是一个应当被平等对待的群体)如果我们深入了解自会发现,od与吸毒确然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别。
2.社会秩序的自我修复能力。
人们往往有这样的享乐观,我值得享多大的乐与我的努力程度大小相挂钩,或者是做成一件事后就会自然而然感到很快乐。譬如笔者的习惯是花了很多时间备考和做project,那么弄完之后往往会好好娱乐一通。
但是od文化的入侵强烈地冲击了人们的这项价值观。人们发现,有一群人只需要购买廉价的药物,就能体会到化学极乐,自己怎样努力,取得多大的成功都换不来。凭什么,为什么?
这产生的不平等感和和嫉妒,迫使着墨守社会规范的人辱骂和诅咒那些,从束缚着自己的围墙中找到一个薄弱点,就这样击破并获得自由的人。他们这么做,一方面达成了对个体价值观的维护,另一方面也就相当于修补了这堵围墙,让大部分人仍维持平静的生活,有了认为他们是异类这种固化的概念后就不必劳神思考。
因此人们会自发的,以维护个人价值观的个体目的,搭配上多数的人数,以少数群体为代价,实现了群体上的社会秩序自我修复。
随意截取的一页弹幕,常人的态度就是如此
笔者的这个理论也可类似地沿用到trans群体中,或者也可以通过这个理解一些社会主流文化对社会亚文化的批判,都是差不多的。
其实这就是观念之争,但需要注意的是主流观念和非主流观念间没有对错之分。如果你认为这个社会太保守了,你大可以追求更高的享乐;但若你认为完全的享乐会使人成为非人,人们仍应坚持自制,当然也可以遵守目前的社会契约。
但是污名化和辱骂应当被更高的理解尊重取代,理念不合不等于一个人就成了下等人,不是吗?就像前面所提及的,污名化是偷懒的行为,笔者在此呼吁人人平等的第二种做法回归于大部分人心中。
笔者在这方面的观点是,追求更高的享乐(od),更高的个性独立(trans)是可以的,但也请诸位莫要侵扰到大多数的,过着平凡生活之人,不必向他们炫耀自己的出类拔萃,毕竟他们是多数,掌握着各种权利机关。不妨和平共处,理念共存,双赢。
3.社会话语权被少数激进观点者侵占。
在oder中不乏有想要把这种快乐扩散给别人而忽略了负面影响的人,在国内的社媒中发表相关言论,这种行为在认为od有害的人中,不仅徒劳,而且会导致对个人的人身攻击,甚至会上升到对od整个群体的印象变差。他们接触不到那些沉默的大多数oder,便把这些人当做了oder的全部,结果呜呼哀哉,从b站一些个人up主关于od“科普”的视频中可得而知,大量仅采用单方面信息,片面而误导性强。(很多小众文化也面临着这样的情况)
广州禁毒一个关于od视频的截取
小众文化总想着出圈,但是出圈由于小众文化的局限性,可能会对其有着毁灭性的打击。而恰恰人又喜欢分享自己的很多见识和观点,模因的自主扩散性导致了这种冲突几乎必然会发生,小众文化就这样要么变质,要么毁灭。